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符合《淮北市市直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可以报考? (1)非本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2)省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截至2013年10月31日,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定义? 全日制指的是一种全天候教学的体制,是“全日制教育”的简称,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6月(原为7月)的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各高校通过省一级招办录取进入各高校就读而获得的学历。 普通高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以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 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名单可以在教育部网站上查询,其中211工程高校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 夜大、电大、自考、成教(包括函授和脱产)等高校学历都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4、具有科级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能否报考? 此次遴选范围为科员级公务员,具有科级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不能报考。 5、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规定精神,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6、锻炼期满的选调生能否报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选调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13号)规定精神,截至2013年10月31日锻炼期满2年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选调生,可以报考。锻炼期满后离开原锻炼单位的选调生,如果现工作岗位不在本次遴选范围内,则不能报考。 7、2011年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2011年10月31前报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第一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第二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报考;2011年10月31日之后报到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如果其符合条件的工作经历累计不满2年,不能报考。 8、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2011年10月31日前批准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直接登记的人员以单位批准参公的日期起算岗位经历;通过考试登记的,以登记日期起算。2011年10月31日之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9、如何选择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报考。 10、曾经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的经历能否合并计算? 曾在县区及以下公务员岗位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且在编在岗的工作经历可以合并计算。 1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可查询遴选《公告》。 12、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13、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4、考生如何获取考试各阶段的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应主动及时关注遴选《公告》中标明的官方网站:淮北先锋网(hb.ahxf.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bshrss.gov.cn)、淮北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尤其是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关键环节的报考人员,要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公告的信息,认真阅读有关内容,以避错过。 《淮北市市直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遴选办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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