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4,未达比例的职位,视情况减少遴选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7日内,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则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鹰潭环保网、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公布。
体检在面试结束7日内,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试用和办理手续
根据遴选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经局党组研究,提出遴选入闱人员,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及上编等相关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出题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人员集中封闭出题。
2.评分办法。笔试由出题人员集中闭卷评分;面试考官在市人社局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3.纪律要求。公开遴选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参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监察室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四、该遴选方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鹰潭市环保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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