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公告》及有关安排,现将2013年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察官任职人选面试 时间:2013年8月3日(星期六)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文景公园西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北区(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当天上午6:50在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教学楼前操场集合,上午8:00开始面试。 二、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笔试准考证(盖资格复审合格章)、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抽签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后),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之内,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望考生及时查看。 三、联系电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029-87398079 附件1: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面试人员分组名单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对面试开始后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2、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4、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考生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面试答题时间为12分钟,第一次铃响,提示考生面试已进行10分钟;第二次铃响,应停止答题,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
8、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