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综合知识和文稿写作。
2. 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3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则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公布。
(三)体检
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同志列为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以笔试、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名单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公布。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经历、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考察。
若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其他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或工作单位等情况)。
(六)调动手续
通过以上程序,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选调(聘)的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联系电话:023-68836020
本简章由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和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 承诺书(样式)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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