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邮政管理局于2012年10月成立,是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的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市场监管处等处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快递)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因工作需要,拟在厦门市选配3名领导干部。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配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共产党员;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局领导: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拟兼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总支书记等)。人选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年龄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7周岁以内),现职为正处级(含调研员)。 2.处室领导:厦门市邮政管理局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副处长、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均为正科级),男,法律专业,年龄40周岁以内,现职为正科级(含主任科员)。 拟转任干部应具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1.可任选网上、传真、邮寄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地址:xmyzglj@163.com;传真:0592-5822839,电话:0592-5822830;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8楼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01。 2.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5日。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