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选交流QQ群(湖南):192096579 党政公选交流QQ群(全国):24849545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现将国家认监委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每个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共计5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8:00-12:00。面试考生需于7:15前到达候考室,7:5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13:00-16:30。 (三)考试地点:国家质检总局机关大楼B座1808会议室。质检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面试考生由总局南门进入)。 乘车路线:从北京站、北京南站、首都机场可换乘地铁10号线至健德门站下,从D口出站,向南步行约20米,按照路标指示牌即可到达;从北京西站可乘坐83路、695路车至马甸桥北站下,向西穿过马甸公园,即可到达。 三、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7月26日12:00前,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国家认监委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附件1),传真至我委。 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6日12:00前电话告知我委,并填写《国家认监委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附件2),传真至我委。 (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30日7:15前到达候考室,我委有关部门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 《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盖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亦可,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 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三)取消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考察相关工作 为便于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将在征求考生同意后,组织全体考生于7月31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体检的地点和其他具体要求在考生资格复查结束后统一通知安排。 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2,实行差额考察。 四、其他事宜 (一)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联系电话:010-82262691,82262758 传真电话:010-82260780 附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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