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市内机关单位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从事人事管理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在编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 (二)党员; (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或档案学专业; (六)副科级(含副科)以下公务员;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 (九)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十)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限制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个人填写《市委党校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市委党校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www.szps.gov.cn下载),发送到532921270@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18:00。 咨询电话:82768816。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通知;(二)接受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组织考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七)体检;(八)公示;(九)办理调动手续等。 六、报名要求 报名者准备以下材料于考试当天提交:报名表、信息简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两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公务员考试院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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