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18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人员18名。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 岗位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1名,岗位代码 001; 岗位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1名,岗位代码 002; 岗位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开发处1名,岗位代码 003; 岗位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处1名,岗位代码 004; 岗位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1名,岗位代 码005; 岗位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建设一处1名,岗位代 码006; 岗位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建设二处1名,岗位代 码007; 岗位八: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1名,岗位代码 008; 岗位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名,岗 位代码009; 岗位十:省民航发展管理局综合处1名,岗位代码010; 岗位十一:省民航发展管理局企业管理及航线开发处1 名,岗位代码011; 岗位十二: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领导小组 办公室1名,岗位代码012; 岗位十三:省能源局综合处1名,岗位代码013; 岗位十四:省能源局电力建设管理及能源政策研究处1 名,岗位代码014; 岗位十五:省能源局能源协调和科技装备处1名,岗位代 码015; 岗位十六: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1名,岗位代码016; 岗位十七: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2名,岗位 代码017。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热爱发展改革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岗位二、岗位四、岗位五、岗位十五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其以下职级人员; 6、年龄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7、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岗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各项具体要求,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四、选调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