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党委决定面向市城管系统公开选拔4名聘用制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市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1名,市园林局科长1名(副科级),市容执法支队大队长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公认,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城管系统工作1年以上,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条件放宽至在城管系统工作1年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1、市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计算机及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电气自动化、环境科学、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 3、市园林局科长:所学专业为园林、林学、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 4、市容执法支队大队长:专业不限。 以上职位报考资格条件中年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决定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六安市城管局局域网、局属各单位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1个职位报考人数不少于3人。报名人数不足的职位,经研究予以核减或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对照相应的专业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或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拔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文史知识、时事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及胜任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实行旁听制度,发挥群众在公选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笔试、面试后考核入围比例。笔试后,同职位笔试人员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每个职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5比例计算总成绩,取前2名列为组织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聘用 (一)考察由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提出聘用建议,按1:2的比例报城管局党委,确定人选。 (二)对公开选拔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胜任的,仍回原岗位工作。 五、有关待遇 对决定正式聘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干部任用程序办理副科级领导干部聘任手续,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副科级干部聘用合同,企业职工按照企业选拔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副科级聘用手续。 (二)聘用期间,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原单位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待遇,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参照原单位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待遇执行,企业职工享受企业副职待遇,工资待遇按原供给渠道发放。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身份、编制不变。 (四)聘用期满,不再续聘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干部任免程序办理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免手续,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不再享受原单位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待遇,企业职工不再享受企业副职待遇。 (五)实行二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7月10日。 (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局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局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在公选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查处。监督电话:0564-3370071 报名地点: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564-337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