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参加我办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见附件。 二、现场复核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原件,工作证原件进行现场复核。以上材料现场复核合格后,考生可以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 现场复核时间地点:考生请于7月29日上午8∶30前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715房间提交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核,逾期未进行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2、面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为7月30日(星期二)上午,开始时间8:30。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即上午8:0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0%、20%、3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3年7月18日 想了解更多党政公选内容 请加入我们!! 党政公选交流QQ群(湖南):192096579 党政公选交流QQ群(全国):248495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