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机构遴选3名正科级及以下职位层次的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化派驻(派出)机构公务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遴选职位和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组监察室工作人员3名。按照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数不少于5:1的要求,报名人数不足15人将减少遴选职位数,直至达到规定的比例。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市、县(区)机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会计、法律和文秘工作2年以上; 3、年龄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5、具有公务员身份,近3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群众观点和组织纪律观念,踏实肯干,作风正派,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情况;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各类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或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出公告 在《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固原新闻网、固原政务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和推荐。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市纪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四楼427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可复印),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和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可提供个人从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会计、法律和文秘工作方面的证明资料。 2、资格审查 (1)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条件,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初审。 (2)初审结束后,市纪委办公室将《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和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报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定。遴选过程中,若发现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3、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经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知报考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理论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市纪委办公室通知报考者本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由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监督组对面试进行全程监督。 3、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五)组织考察 1、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2、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按照考生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40%的方法计算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中发现不适宜遴选的情况,则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名单,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在本人原单位公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选,提交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杨文义 联系电话:0954—2088006(传真)13639541988 中共固原市纪委 固原市监察局 201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