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海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及两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验;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含)以上学位,本科阶段必须是法学专业; (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四)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法律综合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主要考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3、笔试、面试按照1:1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遇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政情况等。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25日。 (二)报名要求:1、按要求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请在官方网站“公告”栏下载);2、报名人员手书自我介绍1份(1000字以内);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4、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三)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编:528200);联系人:区女士、林女士,联系电话:0757-86253118,0757-81852015;注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交邮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住房、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由被选调者自行解决。 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解释。 详情请查阅官方网站:http://fayuan.nanhai.gov.cn或关注新浪微博@南海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