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市级机关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级机关开展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职位(共19个) (一)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副处长1名; (二)市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副处长1名; (三)市经济信息委机关党办副主任1名; (四)市外经贸委综合商务处副处长1名; (五)市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监察室副主任1名; (六)市社会保险局劳动鉴定中心副主任1名; (七)市文化广电局安全与督察处副处长1名; (八)市民宗委宗教三处副处长1名; (九)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政策研究处(党的对外工作联络处)副处长1名; (十)市工商局市场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1名; (十一)市档案局档案信息技术处副处长1名; (十二)市政协经济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十三)市一中法院机关党委办副主任1名; (十四)市检察院一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十五)市检察院五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十六)市工商联宣传部副部长1名; (十七)市委党校校园建设项目办副主任1名、后勤处副处长1名; (十八)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1名。 二、竞岗范围 此次跨部门竞争上岗,面向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市属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职位所在单位人员不报考本单位职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现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或现任副处级职务的人员。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三)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及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3日9:00至7月5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按《重庆市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职位。职位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本人于2013年7月12日9:30至17:30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20楼2021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重庆市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3),近期两张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不能低于4: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结果于2013年7月16日前,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2013年7月 19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试题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制,笔试公共科目成绩按100分制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需加试科目的,由职位所在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60%+加试科目成绩×40%。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选拔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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