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改善和优化全县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经中共龙里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采取不定岗的方式,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44名。大类职位为: 1、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干部25名; 2、政法类副科级干部8名; 3、县级医院副院长2名; 4、县级高、初中副校长2名; 5、其他副科级干部7名(发改、住建、工信、水利、规划、金融等)。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业绩突出。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3、4、5类职位,具有该职位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公务员报考的,应当任科员职务3年及以上,现任副科级职务试用期满者即可报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应当任九级职员3年及以上或聘任助理级职称3年及以上,聘任到副科级岗位的人员试用期满者即可报名; 4、具体岗位要求: (1)报考综合管理类岗位的,不限专业; (2)报考政法类岗位的,应当具有法律、法学类相关专业学历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报考县级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县级高、初中副校长职位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发改、住建、工信、水利、规划、金融等其他岗位的,应当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现任正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经过选拔,如作为拟任人选的,保留正科级待遇。 以上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8月1日。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近三年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受调任、转任及其他规定限制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组织考察、提出拟任人选试岗、讨论决定及任用、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拔简章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ongli.gov.cn/ (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