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在报名、资格审核基础上,按照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合并相同职位人选,不能合并的,取消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中,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各占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现将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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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在报名、资格审核基础上,按照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合并相同职位人选,不能合并的,取消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中,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各占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现将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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