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树立在基层一线遴选干部的良好导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精神,结合我市有关县级领导干部职位缺额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正县级领导干部、8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范围 (一)正县级领导职位 1、安顺市旅游局局长1名。 2、龙宫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1名。 遴选范围: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安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安企业)、安顺学院、安顺职院中符合条件者。 (二)副县级领导职位 1、安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室主任:A职位:2名;B职位:3名。 A职位遴选范围:本市各县(区)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正科级领导干部。 B职位遴选范围:本市乡(镇、办)党委(工委)书记。 2、安顺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C职位:1名;D职位:2名。 C职位遴选范围:本市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含县〈区〉组织部兼职副部长)。 D职位遴选范围:本市乡(镇、办)党委(工委)书记。 二、公开遴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准确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创新办法。 (四)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敢抓敢管,勇于担责,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岗位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五)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坚持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奋勇创新,善于为长远发展打基础。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具体职位资格条件 报考安顺市旅游局局长、龙宫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职位的,应为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旅游管理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须任副县级职务两年以上(2011年6月1日前任职)。国有企业的人员,须具有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报考安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室主任、安顺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职位的,须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2010年6月1日前任职)。其中,乡(镇、办)党委(工委)书记报考的,须在书记岗位任职满一年(2012年6月1日前任职);县(区)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正科级领导干部报考的,须在纪检监察科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报考的,须在组织、人社正科级领导岗位任职满一年(2012年6月1日前任职)。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八)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九)身体健康。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十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公开遴选报名方式 公开遴选采用组织推荐报名、群众举荐报名和干部自荐报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人选均须填写《安顺市2013年公开遴选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 (一)组织推荐报名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安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安企业)党组(党委)、安顺学院党委、安顺职院党委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推荐。组织推荐报名应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二)群众举荐报名 干部群众可以书面形式署名举荐,并负责地介绍被举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德才表现情况。举荐报名须征得被举荐人的同意。 (三)干部自荐报名 符合职位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可以自荐报名。 每个职位报名人选不低于1:5,遴选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一次。 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报名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须现场审核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面向全市发布公告。 (二)资格审查 安顺市公开遴选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笔试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等。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职位1:5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的方式,并采取大评委制进行评分。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差额考察比选 根据面试、笔试遴选成绩各占50%加权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室主任A、B职位、安顺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D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安顺市旅游局局长、龙宫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职位和安顺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C职位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各职位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六)研究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安顺市委组织部提出拟任职人选的建议,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职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列入差额考察对象的,经过考察未任用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作为相应级别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监督电话:0853-12380,0853-3283241(市纪委举报中心)。 六、公开遴选的报名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日(上午8:00 至12:00,下午2:30至6:30,周末接受报名)。 材料报送地点:安顺市公开遴选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3283574 七、其它事宜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后续工作安排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日报》。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安顺市公开遴选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顺市公开遴选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