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公务员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石城籍在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公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公务员15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要求 1.报考对象为石城籍在县外工作,或虽非石城籍,本人在县外工作但配偶在石城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机关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年龄、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其他公务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13年6月3日前在石城县党务公开网站、县政府网站、县人事劳动保障网站及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二)报名 1.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2.地点: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行政中心A230室)。 3.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单位及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有关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及年度考核情况等现实表现材料;(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石城县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网上报名可登录石城县人事劳动保障网http://www.scrsldbz.com,填写《报名表》发至邮箱scxgwy@163.com,并打印《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石城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网上报考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前查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只进行面试,如报考人数超过公开选调职位名额,实行结构化面试,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选调职位名额,则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体检 如实行结构化面试,以公开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第15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面试,则所有面试合格者均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时间另行确定。 (五)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石城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根据其所学专业、原工作岗位及面试情况在县直单位及乡镇进行安排职位,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 选调的公务员,如属赣州市各县(市、区)乡镇选拔生的,仍按选拔生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石城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