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公开选调17名公务员到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3、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担任公务员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层级人员;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执行回避制度,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有近姻亲关系在监狱局机关工作的; (6)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岗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选调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才能开考。关于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填报的表格及提供的材料见《云南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云南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证明表》(附件3)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本人需提供的相关个人材料》(附件4)。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12日(星期日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翠怡酒店大堂(昆明市人民中路222号),联系电话:0871—6611603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考试和业绩评价 组织考试和进行业绩评价,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50%+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省监狱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监狱网(http://www.ynjy.gov.cn)公布。 2、面试: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业绩评价: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依据应试者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要素量化评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监狱网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的体检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由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监狱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省监狱管理局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公务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 (四)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监狱网向社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