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在长沙市域内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文秘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含文字综合人员1名),女性1名。 三、选调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资格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现在长沙市域内(含省直驻长单位)工作;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8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全日制财会、法学及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4、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 2、热爱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吃苦耐劳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1、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陆长沙人大网http://www.csrd.gov.cn/、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红网http://www.rednet.cn/、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星辰在线http://www.changsha.cn/,下载《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邮箱hncsrd@126.com报名。 2、资格初审。针对报名人员网络报名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报考人数达到1:5以上进行笔试,报考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相应选调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方式为命题作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结构和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下发面试通知前由拟进入面试考试人员提供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个人奖励证明、作品复印件等(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照片等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对所缺名额,按选调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为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试人员的思维、应变、逻辑、口头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60%和40%计入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的1:2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对所缺额按照选调计划,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从政、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考察。 8、会议决定。考察结束后,由机关党组会议决定4名公示对象。为确保选调质量,机关党组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调或者减少选调人数。 9、公示。对机关党组确定的公示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公示对象确定为试用对象。 10、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4月26日。 2、本公告由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日冬 联系电话:0731-88668589 联系地址: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南栋305房。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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