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市直有关单位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录用计划(共27名) 1.市纪委:文秘人员1名,办案人员1名。 2.市委办:文秘人员2名。 3.市委组织部:文秘人员3名。 4.市编办:文秘人员1名。 5.市委农村工作部:文秘人员1名。 6.市中院:执行人员1名。 7.市检察院:刑检人员1名,侦查骨干1名,行管人员1名,司法警察1名。 8.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 9.市老干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10.市经信委:文秘人员1名。 11.市旅游局:工作人员1名。 12.市经济开发区:文秘人员1名,财务人员2名,招商人员1名。 13.市口岸办:文秘人员1名。 14.市医保局:医疗监管人员2名。 15.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与加分 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管)登记(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具体报名条件见《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表中凡有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加分:连续、现在仍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从第4年起,每年加1分,不足一年不计分。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00字以上署名文章一篇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请参加选调人员3月22日前(正常工作日),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管)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加分申请表》(在张家界公众信息网下载)到各选调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市委组织部的须提交本人起草的有关代表性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5篇左右。报考市委组织部的区县考生由区县委组织部统一报名,市直考生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报名电话:市纪委:8222274;市委办:8300573;市委组织部:8222460;市编办:8225291;市委农村工作部:8280571;市中院:8283818;市检察院:8223957;市机关事务管理局:8300573;市老干活动中心:8200830;市经信委:8295191;市旅游局:8380688;市经济开发区:8590660;市口岸办:8386609;市医保局:8281613;市农村公路管理局:8211709。 四、笔试、面试 3月29日笔试。原则上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达到5人方能开考。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局职位的笔试测试公共知识和作文,市纪委办案人员、市检察院刑检人员、侦查骨干职位的笔试测试公共知识和业务知识,各占50%。其他职位的笔试只测试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命题范围为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知识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原则上达不到1:3比例的录用计划取消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及面试对象分别在各遴选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按60%比例记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记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分别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在张家界公众信息网、张家界红星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8225514 附件1: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附件2: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 【点击下载】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编办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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