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怀发[2011]7号)等文件精神,拟在全市范围为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选调1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怀化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面向全市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现为怀化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并具有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从事财务工作经历; 3、本科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 4、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1、宣传动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简历、学历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于3月10 日-3月12 日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人事科报名。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开考比例不低于选拔职位数1:3。 3、体检。按照笔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对拟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调人员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考察。在公选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基础上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公选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情况,对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5、审批。通过笔试、体检、考察后,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确定拟调人员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整个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管理监督。 3、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报名表及公示,请登录怀化市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和怀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网查询(http://gysy.huaihua.gov.cn)。 联系电话:0745—2238674,联系人:谢普东,郑丽梅。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怀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未尽事宜,请致电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人事科查询。联系电话:0745—2238674,联系人:谢普东,郑丽梅。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