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了充实部分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县编办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8名。其中,县委办公室4名、县委组织部4名(详见职位简章)。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身体健康;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至1月9日。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13年凤阳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选调单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面试入围人员,在进入面试前,须出具其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送选调单位报名处。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在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选调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办公室信息科(5楼503室):6720393;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4楼418室)电话:6721051。
监督举报: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4楼420室)电话:6737105。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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