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城港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防城港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防城港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果有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情形,可选择放弃体能测评,否则,后果自负。放弃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5日(星期六)。 (二)地点:防城港市高级中学塑胶运动场(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160号),乘坐8、101路公交车到市高级中学站下车往北面走。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考生可自行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014年7月5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防城港市高级中学塑胶运动场(市高级中学教学区北面)报到并验证。凡未在上午8:30前报到并验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过后不再举行补测。 (二)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三)考生应熟知体能测评的项目、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自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要注意安全,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四)体能测评三项结束后,现场公布体能测评结果,考生签字确认结果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未签字确认体能测评结果就擅自离开考点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与考核科: 陈黎民 0770—2822216、2822215 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李松平 0770—6126283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