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属编制限额外招聘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休息)。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港口区人民政府二楼),咨询电话:0770-2862148、0770-2862970。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另附个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港口区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港口区人社部门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面谈。 (二)招聘方式 招聘免笔试,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招聘人员 1、面谈时间:拟定201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谈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港口区人民政府二楼212室) 3、面谈内容:港口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召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主要是对岗位工作、薪酬等相关情况进行介绍说明,提出工作要求,并了解应聘人员个人有关情况及对工作、待遇等方面的意愿,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三)体检 对照岗位有关要求,安排入选人员进行相关的体检。 四、聘用管理 港口区社区矫正协管员是编制限额外招聘的人员,经批准确定聘用的社区矫正协管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应发工资待遇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港口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二年,工资待遇参照港口区公安分局治安联防队标准执行,实行合同管理。期满后需要续聘的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 防城港市港口区司法局 201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