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浔政办〔2013〕16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5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人数 26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共52名(每个乡镇2名)。 (二)选调范围 本市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参公管理考试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2.年龄:45岁以下;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学专业人员或条件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28日—4月15日(法定假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 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桂平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③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下午17:30。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选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布并通知个人。 (三)面试 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面试分数,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选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332466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775-3399090。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点击下载:桂平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