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敏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1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2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 邮政编码:543002 监督电话:0774-3817161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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