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3〕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财政厅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遴选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何彭等1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7日上午10: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财政大厦18楼1811室(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可乘坐10、26、29、30、46、47、89、215、219、607、609、706路公共汽车到桃源双拥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各处室综合职位需中共党员)。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提供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人员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遴选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遴选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 月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财政大厦19楼1903室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乘坐10、26、29、30、46、47、89、215、219、607、609、706路公共汽车到桃源双拥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二、考察与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不低于2∶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3年6月8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财政大厦18楼1811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且带上本人身份证。 其他相关事项按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宝嵩 0771-5331722 1527704278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