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贵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调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职位 本次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调贵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贵港市财政局下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人员9名。 二、招调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人愿意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具有造价员资格及以上,能胜任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七)无违法违纪记录,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 (八)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工程师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员优先。 三、招调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贵港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联系电话:0775—4560943、0775—4273975。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开招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原件);填写《贵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调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表);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有获得奖励的,请提供地级市以上的荣誉证书、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布并通知个人。 (三)组织面试。面试开考人数为10人以上(含10人),如达不到规定人数,由市财政局党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及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对招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当场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评委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7名人员组成,邀请市委组织部、纪委、编办和人社局的有关领导到现场监督指导。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市财政局负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和贵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派出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择优招调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由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拟招调人选。对拟招调人选进行公示,未发现影响招调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贵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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