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2023年3月31日下午17:30前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2-13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方面的部署要求,现就2023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面试人员名单,以国家公务员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具体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及联系方式 面试工作由各招录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省会城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12至13日,每天上午8:30开始,考生须在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封闭(面试有关安排见附件1)。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29日下午17:3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所报考单位确认面试事宜(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面试声明(格式见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31日下午17:30前,将下列材料扫描后转为PDF文件并打包压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所报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邮件标题统一为“XX职位考生XXX资格审核材料”。 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在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需贴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详细准确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与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应说明原因。 4.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经历的,还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在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双面打印)。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材料,需注明出具材料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清晰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 材料名称 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命名(如“1 身份证 赵三 300149001001”),统一放入“XX职位考生XXX资格审核材料”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资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设置的面试人员比例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设置的面试人员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体检将在面试后开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休息。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体检当日早上空腹。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名次。 (四)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招录单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3.参加面试确认书 4.放弃面试声明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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