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4月13日至4月17日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辽宁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一)请进入我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17:00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附件1)到邮箱(lnmsazhaolu2023@163.com),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确认”,例如:“300110001001张三面试确认”。 (二)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送扫描件至邮箱(lnmsazhaolu2023@163.com),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放弃面试”,例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面试”。 考生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我局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我局拟定于4月13日至4月17日之间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关注我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为做好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工作,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邮寄至我局,邮件寄出时间不晚于3月30日。收件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请考生确保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主动告知我局,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有关考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辽宁海事局网站(https://ln.msa.gov.cn/)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 (三)为保证及时解答考生有关面试的咨询并将最新信息通知考生,我局开通在线咨询,请所有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使用QQ手机客户端进行关注(具体方式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625607; 邮 编:116001; 电子邮件:lnmsazhaolu2023@163.com;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 1.面试确认单 2.放弃面试声明书 3.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 4.在线咨询方式 附件下载链接
辽宁海事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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