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
(三)面试地点 北京首都宾馆B座二层松涛厅(候考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3号。路线:地铁2号线崇文门站A1口出站,往西步行700米,由首都宾馆南门进入,右转到B座。 (四)有关要求 (1)面试形式在面试当天确定并现场说明。 (2)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确定。 (3)考生将全天封闭,通讯工具须在到达候考室时上交并统一存放在屏蔽柜。 三、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 确认参加面试的,请于2023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zl@ggj.gov.cn,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见附件2,文件名为“职位代码+姓名+基本情况表”,内容控制在1页)、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文件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放弃参加面试的,请于2023年3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zl@ggj.gov.cn,同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作为附件一并发送(见附件3,图片格式,内容清晰可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要提供学历认证。 (5)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有关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报名推荐表暂时不便提供的,可待进入考察阶段时再提供。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 (二)资格复审方式 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按上述顺序编入一个文档(PDF格式),随同面试确认邮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现场审查。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和报名登记表。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与考察具体事宜将在面试当天现场说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电话:010-83085021 传真:010-630930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附件: 1.国管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基本情况表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报名登记表 5.报名推荐表 6.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国管局人事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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