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县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办法(试行)(邵文〔2017〕48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61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2019年邵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我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开我市未满一年的原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四、引进程序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yx.gov.cn/和省内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大楼一楼大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育系统:阮春华 17373902372 卫健系统:李家豪 15173933188 农业系统:唐 斌 13574928990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应聘者须携带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19年邵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面试当天上午8:00以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能按时赶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或小于1:1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在现场资格审查处公布拟体检对象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则以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由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作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有岗位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内其他单位及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相关待遇(一)本次引进人员全部列入正式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二)本次引进人员享受《邵阳县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办法(试行)(邵文〔2017〕48号)》文件规定的激励措施。 六、其他事宜1.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9-68349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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