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关于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寄送复审材料的通知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unhao0189@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5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sunhao0189@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请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78号长沙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410001。)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另行补盖公章)。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三)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联系方式:0731-84781189(电话)
0731-8478100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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