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邮编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公务员面试材料”。
(一)面试时间 1.面试于2018年3月8日上午9:00进行。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总局机关3层309室,从南门进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可乘地铁2号线在长椿街站下,由D出口出站后往西走600米即到;或乘地铁7号线在广安门内站下,由A出口出站后往北1000米即到。请考生到南门西侧传达室,凭身份证领取临时出入证。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二)体检 体检定于3月9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8331569、010-88331524 010-8837307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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