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 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关于资格审查 1.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交《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将于2017年3月底前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3.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