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或岗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考办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srsj.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2525003(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2621823(习水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 十四、本《简章》解释权属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简章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并视情况通过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9日 附件: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人员职位表(9月).xls 关注在线课堂微信:kds100-ke,海量公考资讯、备考资料、课程信息第一时间获取,学习成就公职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