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16年拟招录204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外交事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可靠。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外语水平较好。报考外交业务类职位的,应能使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其中,报考英语一、三、四、五、六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6级425分以上;报考英语二职位的,应通过英语专业4级或8级,或达到大学英语6级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七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6级500分以上。报考行政技术类职位的,应能较熟练地使用英语处理对外行政事务,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4级425分以上。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色觉无异常。 (四)服从组织安排。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能随时赴国外工作。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6)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及公共科目笔试等安排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学专业:报考人员本科或研究生任一阶段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即可报考。报名时请按最高学历填写有关个人信息。 (二)外语水平:所有人员均须根据报考职位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报考英语类职位的,如通过英语专业4级或8级,亦视为符合要求。请注明参加大学英语4级、6级考试或英语专业4级、8级考试的时间、成绩或等级水平。非通用语职位报考者请注明本专业语种等级考试的时间、所获证书或成绩,如有参加其他考试情况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学习、工作经历: 请务必连续、准确填写个人经历,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学习经历须从高中开始填写,并详细注明高等教育各阶段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及获得学位。如有海外留学经历,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起止时间等。 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社会工作经历(按年月顺序连续填写工作单位、工作内容、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如暂时待业或有其他情况须如实填写,并注明时间和居住地),同时注明以下情况:①当前档案存放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当前户口所在地及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系在职人员,还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及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非应届毕业生以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报考的,须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及组织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视情按我部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注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并视情按我部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如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须详细填写相关工作经历,并注明所属项目名称、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是否合格等。 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③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须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生。 (四)家庭成员: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等,个体经营或务农须注明所在乡镇。 (五)奖惩情况:所获奖励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如外语、演讲、写作等)获奖情况和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六)其他情况:应届毕业生须认真填写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及成绩。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有关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2、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下午14:00-16:00。 报考上述7个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