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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面试热点与解析:车窗抛物害人害己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5-03-11 10:51考德上教育V

    3月6日晚10时,在沪昆高速醴潭段,一辆赣A牌照江铃车上的一名乘客,随手往窗外扔了一个瓶子,砸坏了后面行驶的一辆赣M牌照进口宝马车的前大灯。高速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协调,最后扔瓶子的乘客向宝马车主赔偿了13900元。 (3月9日《现代快报》)
    车窗抛物这种事,咱也不是第一次见了,但是因为车窗抛物而不得不向受害人赔偿上万元的,似乎还是第一次见,真有点大快人心的感觉。我想,从车窗外随手扔出去一个瓶子,也顺带着扔出去13900元钱,这位车主今后一定会长记性了,我们的马路上也就此少了一个乱扔东西的不文明行为,少了一些可能的受害者。这1万多元钱,尽管当事车主很不情愿往外掏,但对其他车辆行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来说,就一个字:值!
    正如人们所说,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真问题,所以这件事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之下以赔偿了事,说明事情还不是很严重,如果严重了,那就不是钱能够解决的了。假设这个瓶子砸到了对方车玻璃上,甚至是砸碎了车玻璃伤了车里面的人,那不但赔的钱要远远多于13900元,当事人还极有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车窗抛物是件害人害己的事情,尤其是在前后车辆都高速行驶的过程中,别说一个瓶子,就是一个瓶盖,也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在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有望在数年之内成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的大背景下,很多人还没有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各种驾车陋习层出不穷。在笔者看来,仅靠驾驶人的自律还远远不够,只有通过严格的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力度,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所有人都免于“天降横祸”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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