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发布了一条微博,上面公布了广州市财政局《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广州市细化规定了一天会期和半天会期的具体标准,还严禁前往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2月1日《广州日报》)
此次下发的会议费管理《办法》被称为“最严新规”,与2008年相比,新规对会议经费的定额标准更加细致且不再“一刀切”,其中不仅明确了不得去明令禁止的风景区开会,半天不安排用餐及高档房,而且还明确了会议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随着“八项规定”、扫除四风乱象的不断发力,广州在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方面不遗余力,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2年,广州市政府下辖的41个政府部门年度决算报告中,“三公”已成为单列的独立子报告,而且统一了范本,当时堪称最细致的“晒三公”模式;2013年,广州市又率先实现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开始探索启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公务接待实施监控。在掷地有声的举措下,广州的三公消费得到了规范,也一领全国风气。 作为第四公的“会议费”,继三公之后,也成为公众焦点。去年花都区公开区级会议费预算为2850万元,让人咋舌。天价会议费备受诟病,一直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追问的焦点。会议乱象不仅潜伏着公款吃喝、虚报账目等腐败影子,文山会海也让不少公职人员叫苦不迭。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转作风的大背景下,整治会议乱象,回到群众中间,具有迫切性及必要性。因此,针对“第四公”出台规范细则,正当其时。 此次《办法》已针对当前的会议乱象列出不少针对性举措,笔者认为,规范会议管理,还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首先,继续监控会议管“量”提“质”。“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控制会议数量是防止会议腐败的第一关口。“文山会海”少不了形式主义。不可否认,开会是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部分,然而过多的会议只会分散管理者的注意力,消磨精力,甚至带来“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的不正之风。所以,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加强审批和监管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通过细则压缩会议长度,提高会议效率也不可忽视。日前,广州市出台了《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召集会议的市领导在全市性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50分钟(8000字以内);活动礼节性致辞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细致的规范应落到实处。 其次,统一统计口径,考核“会议绩效”。公共管理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效率”。对于老百姓来讲,开会办成了多少事,才是大家更关心的。统计会议投入产出比,核算“会议绩效”,也应纳入会议管理范畴。以广州市为例,各部门及区的开会数量、支出,不妨与该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通过统一的比对,“会议绩效”排名一目了然,也更能鞭策管理部门提升办事效率。 最后,开放更便捷的监督平台。会议管理也是政府管理效能的一部分,不妨纳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让基层公职人员、普通群众都加入到监督队伍中,利用这种便捷、统一的投诉热线加强管理,也可以保护监督人的隐私权。 开会,从小处说,是管理部门的日常事务,是传达、探讨公共事务的载体,从大处说,会议关系着行政效率的高低,关系着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因此,给会议戴上紧箍咒尤为必要,也期待更多带电的举措让每个会议都能告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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