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据调查,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而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则表示,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建设国家公务员小区,解决公务员住房困难,实现安居乐业,本无可厚非。因为公务员也是人,也需要安家,也有住房需求。公务员小区只允许公务员入住,似乎也可以理解。但为什么公务员小区非得是高档的呢?为什么必须是达到一定级别的公务员才能购买呢?而且高档小区的楼房只有市场价的一半,甚至低于当地经适房,被称为“白菜价”。这就有点蹊跷了,不得不让人怀疑。 面对群众的质疑,当地政府回应称手续齐全,完全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没有插手。但看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安居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协议》,要求事务管理局“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减免相关费用等事宜”。试问:由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减免相关费用等事宜”,是不是政府插手?这个减免费用能给开发商降低多少成本?难道这也是完全市场化运作?而且,完全市场化运作能协议规定开发公司的利润吗?协议规定公司利润不能超过3%,与其他商品房相比,如此显然赔本的买卖,开发商为什么愿意接受?公务员用“白菜价”购买高档小区,这个差价谁来补? 开发商是绝不可能自己赔钱补差价的,除非他能“失之东隅补之桑榆”,也许是依靠当地政府机关单位的力量,得到更多、更大的工程,获得比差价大得多的利润。否则,开发商会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白菜价”出售吗?当然不能,肯定不能,绝对不能!因为企业不掌握公权力,无法利用公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为了补偿其损失,使之收获更大利润,自然就得靠让开发商“吃了亏”的相关机关单位了。 可见,开发商之所以愿意用白菜价建高档公务员小区,正是看中了公务员们手中的权力,看到了可预期的长远的丰厚的利益。俗话说:放长线钓大鱼;背靠大树好乘凉。开发商今天为建高档公务员小区损失了点利润,但可赢得公务员对自己的好感、信任,赢得公务员手中的权力青睐,实际上是一种长期投资,明天可以收获高出损失不知多少倍的利润,何乐而不为呢?相反,如果我们真正管住了公务员手中的权力,切实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权力无法与金钱做交易,还有哪个开发商愿意用白菜价承建、出售高档公务员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