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纲要》明确,建立国家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大错不犯,小节难免”是对以往公务员的真实写照,只要不触犯法律,不严重的违规,安然无事,此种现象也属于“铁饭碗”的一种。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不仅是大事,乃至违约的小事也得记录在册,公务员的行为与诚信档案挂钩,不仅影响到眼前,对长远也是一个影响。 现实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出现,再则,不讲规矩,违约废约,说话不算数也常有报道。公务员所处的位置不同,职责不一样,其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对于公务员的管理不仅要抓大,小也不能放过,将公务员的相关资料纳入诚信,有利于相关人员时时想到诚信两字,处处约束自我行为,从而带头讲诚信,倡导社会诚信新风。 建立诚信档案是管理制度的完善,做了不该做的事,履行的职责不彻底,将其列入档案之中,走到哪带到哪,这是一种约束的新机制,不仅在之后的提拔,考核等方面受到牵制,而且关系到个人的信用,如交通违章也是不守诚信的行为,至此,就不是一个部门在管,而是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涉及的面将增大,由此一些人的习惯就得改一改,说话要算数,做事要踏实,循规蹈矩,公务意识将更强烈一些。 建立诚信档案是个好方式,而要让此档案能发挥出效益,还得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尤其是相关部门和人员敢于硬碰硬,将不良记录列入,不仅要对被监督者进行监督,同时也要对监督者进行纪律约束,只有将该列入的列入,才不会成为“空档”,发挥出诚信档案的作用。 国家公务员建诚信档案,有些记录看似上不了纲和线,但也是一种警示。要使档案起作用,让人口服心服,不能只是列,还得将具体影响个人的哪些方面进行告知,并进行公开,以此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