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最低面试分数见附件。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材料 (一)面试时间: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月20日,2月19日下午15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2月20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5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参考乘车路线如下: 火车站N5→B697线路:火车站步行至建设路站,乘N5路至竹子林站下,转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机场1线或9线→328线路: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乘机场1线(或机场9线)至深航大厦②站下,步行260米转328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银湖汽车站46路线路:银湖汽车北站乘46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福田汽车站B697线路:福田汽车站乘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四)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19日下午15时,资格审查报到时间截止当日下午17时,地点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14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如职位要求)等。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 (1)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待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 3.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5.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6.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7.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2月19日下午进行,面试在2月20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