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现将第二次递补面试人选的情况通知如下: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15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9-87294968,13772062808。 邮寄地址:西安市、陕西省政府院内30号楼陕西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李维(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71000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4年2月14日 小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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