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4年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及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431-85575006、0431-85575113。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1078131661@qq.com,邮件内容需包括: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奖励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270号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3002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上午集中进行,即2014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在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6楼小会议室进行,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 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原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 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原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奖励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若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请及时通知我们。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三)报到地点: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270号吉储大厦)6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在长春火车站乘6路、66路或306路公交车到自由大路站下车,第一夫人皮草后吉储大厦即是。 (四)面试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65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进行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考生面试后即离开考场。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遵守保密要求,有作弊行为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招录机关对违纪人员情况做好记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三)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担,请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 系 人:张雪峰 王瑞雪 联系电话:0431-85575006 0431-85575113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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