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2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gdgwy2014@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请提供至少2个联系电话或联系人)、通信地址、邮编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标题统一按“××确认(或不参加)参加广东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8日下午14:30-17:30到广东省气象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广东省气象局招待所一楼)接受资格复审,现场查验以下材料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7.其他材料:相关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请2月19日上午面试考生于当天上午8:2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请2月19日下午面试考生于当天下午13:00前到面试候考场报到,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广东省气象局3号楼新闻发布中心候考室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第二天。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五、注意事项 1. 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12日前按公告上的联系电话告知我局,并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邮寄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记录备案。 2. 交通指引:离广东省气象局较近的公交车站为羊城晚报社站(东风路)、梅花村站(中山一路);较近的地铁站为杨箕站、东山口站。 3. 参加面试不收费,考生体检费由我局承担。考生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薛老师 联系电话:020-87671972,020-8767139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510080 感谢各位考生的支持和参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广东省气象局 2014年1月27日 小编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