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5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 方式为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双确认。 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北京市邮政管理局XX邮政管理局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至15201113067,短信内容应包括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北京市邮政管理局XX邮政管理局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届时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1月31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 面试资格预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均可)于1月27日前发送至招考邮箱。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和发送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职位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查: 1. 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 6. 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 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3年2月19日举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3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地点:国家邮政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乘车路线:地铁西直门站D口向西走150米中仪大厦南侧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它事项 1. 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联系电话:010-68172016, 15201113067 传 真:010-68172016 招考邮箱:ms20120814@sina.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18号,邮编:100838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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