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考流程
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为体现公平原则,市公安局专门聘请第三方单位为此次招聘设定考试科目和内容。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需携带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证明)、《准考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工具;《准考证》于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7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需携带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证明)到文山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及咨询点领取。
(一)笔试及体能测试
笔试及体能测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体能测试各占100分分值侧重根据岗位性质设定,详见考试须知。
1.笔试
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适当增加部分公安专业知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男子组
女子组
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条件: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劳动关系存续的文山市公安局辅警,视情况予以加分,不高于平均分的10%。
(二)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3日内按1:2比例择优进入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公示于“七都警方”、“文山市公安局微信110报警平台”。
(三)体检
体检由文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设置招考人数的10%为递补人员,取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前684名进入体检。体检合格未被录用的,体检费用由市公安局承担。
(四)岗前封闭培训
岗前培训采取全程封闭模式,考试期间食宿由文山市公安局提供。
具体时间、天数和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将根据报考人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取招录人数等额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七都警方”“文山市公安局微信110报警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监察局等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任何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六)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设定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3年一签(特殊岗位分岗制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岗前培训,针对岗位设置相应的培训方式和内容,参照后续培训方案,培训不达标人员不予录用。
(二)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 “七都警方”“文山市公安局微信110报警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若因报考人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招聘规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提起诉讼。
本公告由文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联系电话:0876-6923037 0876-69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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