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我厅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附后)进行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有关我厅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的各项安排均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核 (一)为顺利完成考录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工作效率,遵循考生自愿原则适当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公安专业职位(29900010402002至29900010402009职位)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6倍比例,其他职位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4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省公安厅礼堂大厅(越秀区北较场横路3号)进行; (三)所须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资格审核考生须知》(附件2)。 二、心理素质测评 (一)测评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时间:4月22日下午14:00开始,分组进行。 (三)地点:广东计安信息网络培训中心(越秀区环市东路326号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19楼)。 (四)分组: 组别测评时间职位代码 第一组14:00至14:3029900010402001至29900010402003 第二组14:30至15:0029900010402004至29900010402008 第三组15:00至15:3029900010402009至29900010402013 第四组15:30至16:0029900010402014至29900010402020 第五组16:00至16:3029900010402021至2990001040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