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触目惊心的、令人不忍目睹的,是受害者的痛苦,受害者亲人的痛苦。昆山爆炸事件发生后,目前在院治疗的180多名伤员,多数都是80—90%以上的重度烧伤,即使能活下来,也需要不断植皮、抗感染、输血浆,这既是难以忍受的肉体伤痛,也是精神的伤痛。其中很多受害者,即使保住了一条命,但却要留下了终身的残疾。因此,对很多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来说,肉体和精神双重的伤痛,也许是永远无法痊愈的;有的家庭,要在失去亲人的阴影下生活下去。“安全”二字,其实包含了人的生命、家庭的安宁幸福等很多具体而丰富的内容。 就像以往一样,昆山爆炸事件后,各地都会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措施。但是,这些检查活动,不少只有一时之效,或者是一些表面效果。昆山爆炸事件的发生,其实宣告了这些例行公事的安全检查的低效或无效。过一段时间,又会传来某地某企业发生类似惨祸的消息,人们渐已麻木的心才会又一次被刺痛……在一些企业人士和安全监管部门那里,在他们的履职行为中,“安全事故”、“安全责任”早就变成了一个干巴巴的词语,受害者痛苦和泪水都被过滤掉了。 悲剧的一再重演,要归咎于一些企业人士和安全监管部门心中无“人”。在他们眼里,工人只不过是庞大的生产体系中的一个零件,是机器的附属物。昆山中荣为了生产效率而有意识地无视安全措施,充分表明了工人的生命在这个企业里是无足轻重的。安全监管可以被企业“公关”,说明在一些政府人员那里,对“人”的无视,对人的生命的无视,跟那些无良的企业人士没有什么不同。 要让这些企业人士和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者在履职行为中体现尊重“人”的意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报道中,昆山中荣的企业负责人林某,强调生产需要而阻止更新安全设备;对“人”的忽视,对工人生命的无视,在他身上表现得比较突出。但是,他走出中荣,以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去购物,去消费时,很多情况下,他作为“人”的权利也不是被充分尊重和保护的,比如他走进麦当劳或肯德基,也会跟其他消费者一样,把“福喜”过期变质肉类原料吃进肚子里。林某完全有理由反问:我作为“人”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了吗?特定的某个人的命运,不可能脱离所有人的命运而单独得到特殊的尊重。特殊的尊重其实不是尊重,而是特权,两者是水火不容的。 尊重人——这个“人”,是无差别的“人”,不分地位、财富、职业、地域、容貌等等一切外在因素;是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达到目的手段和工具。尊重人、珍惜人的意识的普及有多困难,杜绝昆山惨祸就有多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