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学生观 什么是教师的学生观? 所谓教师的学生观就是指教师对学生的地位、作用、特点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在教师的学生观中,爱是一个核心的内容。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它是一种无声的信息,可以传递给学生,激起共鸣;它也是一种力量,可以催人奋发上进。学生有了情感上的需要,作为内驱动力的发动机便开始学习工作,思维、智力、品格、精神方面的和谐发展就有了可靠保证。 新时期教育教学形势下,教师应具备怎样的学生观? 当代社会有怎样的教育理念就会有怎样的学生观。教育和知识创新已成为未来知识经济社会的“基础产业”。当前的形势要求教育必须根据学生的差异,培育出一个个各具个性的学生。我国的教育目前仍处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渡的转型时期,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和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试教育”倾向。在这种不良倾向影响下,部分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发生了畸形的变化。具体表现为:1、对学生缺乏施展,一旦学生达不到要求,便恨铁不成钢地进行训斥责罚。2、轻视教育过程的启发引导,片面讲究多读多练,期末考试前复习搞题海战术,久而久之,学生形成厌学情绪。3、忽视与学生家长的科学交流、沟通与合作,学生一旦犯错,只顾在学生家长前告状,不与或少与家长一起讨论解决问题的实际办法。而这些畸形的作法,不但激化了师生之间的矛盾,恶化了家长、学校、学生三者间互相信任的关系,最终的受害者是那些少不经事的孩子们。 学生的本质问题。 我们首先要强调必须树立起这样的观念:学生也是现实社会中的一员,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思想情感、有个性的社会人。可是我们往往把学生看成是家长的所有者和学校的所有者,总是好按照家长和学校的意志去看管学生。看不到学生的思想、情感和态度,特别是学生的个性和兴趣。我们应该树立一个新的学生观:尊重的观念。我们往往要求学生尊重家长和老师多一些,而且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他们是学习的主体,也是社会的一员,他们有权利为自己的学习内容和方式做出一些选择和决定。我们的教育需要一个新的教育理念的注入:尊重的教育理念。尊重的教育,首先是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人的需要,尊重人的精神世界,尊重人的个性差异。 在学生的本质问题上,我们还要建立起这样的观念: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学生不是成熟的个体,但是,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人。正是这种发展的潜能,使学生有了可教育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教育环境和条件的局限,使得学校教育无法为儿童创造更多的机会发展适合自己个性和特长的教育。在应试教育中,学生的潜能得不到开发和发展,更多的是受到心灵的伤害和尊严的丧失。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都有自己的独特的需要和成长方式,也都有按照自己的方式生存的权利。我们的学校要做的是开发他们的潜能,使他们成为他们自己。我们应该牢记,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在尊重每一个人的教育理念下,还应有这样一个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特点,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依法施教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封建礼教影响很深远的国家,法的意识淡漠。在学生问题上,缺乏法律的意识。学生作为社会的成员,有未成年保护法和教育法的保护,可是,在学校,学生的各种权利被侵害的现象不断,老师们很少意识到有些行为是违法的。我们在法制的时代从事教育工作,应该有法律的意识。因此,必须树立依法施教的观念。 遵循教育规律问题。 遵循教育规律,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来实施教育。我们的教育,目前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严重违背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孩子们生活得最累。他们起床最早,睡觉最迟,在学校工作时间最长。背着沉重得书包,孩子们过着机器一般的日子。升学的压力已经从高中转移到幼儿园。小学、初中都是为了上大学而读书。儿童的身体是超负荷地运转着;他们的心理压力更大。儿童的天性在考试中被扭曲。 我们的教育需要考虑如何让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和初中生乐学的问题。这次新课程,特别强调能结合儿童的生活经验,让儿童在参与中、活动中学习。注重了儿童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学生快乐了,老师们不也一样快乐吗?教育要向符合儿童的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方向努力。 |